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发起我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贯彻落实《青岛市培育和奖励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方案(2019-2022年)》(青民发字〔2019〕36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优势高成长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企业入库条件按照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培育和奖励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青民发字〔2019〕3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库程序 (一)企业自评、提交材料 企业根据入库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入库条件的,向所在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分别填写相应的企业申报书(附件1、2、3、4)。 (二)区市受理、审核及推荐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向市民营经济局正式行文推荐通过审核的企业。 (三)市级核实 市民营经济局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定符合入库条件企业名单。 (四)公布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市民营经济局发文公布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 三、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2月25日前,将正式行文推荐文件(一式三份)、《2020年度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5)、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相应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金宏网收文名称“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四、奖励政策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培育和奖励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青民发字〔2019〕36号)规定,对于优势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被认定为青岛市隐形冠军、山东省瞪羚和山东省独角兽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和300万元;对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奖补,若省级政策调整的,我市相应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责任主体,须如实填写企业入库培育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民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填报多个入库培育申报书。 (二)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加强对“优势高成长企业”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市民营经济局,市民营经济局核实后,取消其培育资格。 六、联系方式 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85912658 附件: 1.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 2.青岛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 3.青岛市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 4.青岛市(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 5.2020年度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推荐汇总表 6.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 培育和奖励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 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青民发字〔2019〕36号)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0年2月11日 各区市创业创新部门通讯录 市南 座机 81639333 市北 座机 58716780 李沧 座机 68981097 崂山 座机 88998793 西海岸新区 座机 88151066 城阳 座机 58770286 即墨 座机 66091620 胶州 座机 82288571 平度 座机 88332345 莱西 座机 88405051 高新区 座机 66966993 保税港区 座机 86769351 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55585558 责任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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